不知从何时起,大约是两年前吧,开始厌恶“老百姓”这个词。
人都是需要尊严的,而“老百姓”这个词冠在你头上就没有给你尊严。
所谓“老百姓”,就是这样混同默默的一帮人,纯粹的人的动物体的集合。它首先是老,就是老是这样的意思,没有什么特点和特别,还很多,到百千万以上,除了姓以外没有什么标志。
一旦一个社会中的人,成了“老百姓”这样单一、弱小、枯燥没特点的个体集合,那么就会出问题。什么问题呢,这些老百姓,是渺小的,彼此孤立的,在社会大格局中的竞争中赶到无助、焦虑和乏力。于是他们有两种走向,一是向内,把追求个人生活物质的改善作为人生的主要任务和唯一成就,从而漠视公益事业和别人的权益,发挥严重了就是甚至侵害别人的权益,乃至互相欺诈,不惮于在欺诈中保护和扩取自己的物质利益,而漠视公共事业就导致漠视公共道德,而道德都是公共性的,所以直接导致道德沦丧。也就是所谓中国人常抱怨的“中国人素质差”。另一种走向是朝外的,因为个人渺小没有特征,而且单一无助,于是渴望接受一个强大主人的统治,这就为社会结构走向危险铺就了道路。关于这一点我就不多说了。
“老百姓”这种称呼,就是拒绝了对美德、伟大和政治的诉求。一个社会由这样的无数枯燥、卑微面目和心性的个体构成,那么这个社会能否走向发展和强大呢?这个社会能否在世界竞争中成为未来第四大强国呢?
“老百姓”这个词,是应该从我们媒体中有意识地去除的。
每当听到电视上一个什么区的小官乃至片警对记者说:“我们要为老百姓多办些实事儿。”这里的“老百姓”给我感觉是一个被动的、儒弱的、被排除在政治参与之外、自我利益不能保证而只能坐等的悲哀上边施舍的概念。它因为被排除在政治参与以外,它的利益只能有待于官们愿意或者不愿意给它“办实事儿”,作为回报,它因此也就漠视公共事业和公共道德,也就是说不具备公共道德。
从“老百姓”向“公民”的转化,不仅仅是换个标签那么简单。
“公民”和“老百姓”的区别,在于公民能够而且积极参与公共事业,这样的一个新鲜群体。美国的乡镇有很高的公民自治特点,他们的居民可以参与本地的公共事务,通过选举和社民组织多种参与机制,这大约可谓公民。
公民是一种有社会责任的组织,老百姓则是乌合之众。老百姓虽然可以通过自己满意不满意来向政府表达意见甚至监督,但是距离参与还有很大距离。从“老百姓”向“公民”的转化,是我们现在社会进步的一系列措施,所意图指向的吧。
转自潇水博客http://blog.sina.com.cn/xiaoshuiblog
| 文章评论 | 共7条评论 | 1 |
时代在前进,名词在改革,今后少用就可以。
俺咋没感觉到呢.
英雄所见略同!!!!!!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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